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审判公开制度和庭审旁听制度,扎实推进司法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审判活动的公开、透明和民主。10月26日上午,禄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审判庭内座无虚席,应邀的金山镇南门社区共青团青年代表、禄丰职业中学、龙城中学的一百余名教师、学生代表旁听了庭审。
本案为一起寻衅滋事案件,整个庭审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有条不紊地进行。案件审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控辩双方就本案的审理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并就争议的焦点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辩论;审判人员仪表端庄、整洁,充分展示了禄丰法院法官扎实的工作作风、良好的业务素质;观摩人员聚精会神,认真填写了问卷调查并对法院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庭审后,青年和学生代表们表示,通过这种公开审判的形式,使法院的审判活动被置于当事人和社会监督的“阳光”之下,让大家有机会了解法院案件的审理活动,增强了审判活动的透明度,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提升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另外,参与阳光庭审的人员广泛的学生代表,通过具体案件的公开审理,能够使旁听学生生动、形象地接受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青少年学生预防违法犯罪的认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