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2015年禄丰县人民法院荣获省级精神文明单位。为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齐心协力抓好文明单位巩固创建工作的落实,确保深化创建成果的实现,5月2日上午,组织全院干警召开了巩固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动员会,院党组书记、院长余文乾为干警们作了动员讲话。
会上,余文乾院长结合法院审判工作的特点,具体阐述了作为一名法院人如何在日常工作中体现出文明,并从以下几个方面为大家作出了要求:一是继续搞好各类素质教育,提升整体文明程度;二是在工作之余抓好家庭子女教育;三是从个人以及院机关两个角度提高文化品位;四是以文明创建为载体,开展各类活动,着力实施“五德”建设。在省级文明单位的复审之年,创建标准越来越高,全院干警更应该珍惜来之不易的集体荣誉,共同为创建工作做出自己的努力和贡献。
围绕创建目标,禄丰法院制定下发了《禄丰县人民法院巩固创建“云南省文明单位”工作计划》、《巩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理想分解表》。创建和巩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是一项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工作,要求每一位干警在创建巩固过程中将文明二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庄严肃穆的审判大楼里时刻显精神,处处有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