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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禄丰法院院庭长办案常态化
作者:段绍圆  发布时间:2018-01-18 09:09:09 打印 字号: | |
  9月5日下午,随着一声庄严的法槌声在禄丰县法院第一审判庭敲响,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拉开了公开开庭审理的序幕。与以往的不同的是,今天担任案件审理的主审法官正式调任该院不久的院党组书记、院长余文乾。

  开庭前,余院长认真阅读全部案卷材料,仔细审查了案件证据材料,召集合议庭成员研究案情,备好开庭提纲,认真做好开庭前各项准备工作。整个庭审过程严格按照人民法院法庭开庭审理的操作规范进行,各环节环环相扣,层次清楚,并且充分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程序、实体方面均符合法律规定。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网络直播。

  今年以来,禄丰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院庭长办案工作制度和员额制法官办案要求,优化审判资源,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对审判工作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全面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要求,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自法官员额制改革以来,为确保入额法官全部回归审判一线,该法院研究制定了《禄丰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法官助理考核任务》,明确院领导年度办案数量,给院、庭长下达开庭“硬指标”。院长年度办案数为本院法官平均办案数的5%-10%,副院长年度办案数为本院法官平均办案数的30%-40%,庭长、副庭长年度办案数基本与本院其他法官的办案数相同。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积极发挥院庭长等优质审判资源作用。2017年1月至8月,该院共有20名院庭领导穿上法袍、拿起法槌,回归法官本位,审结案件1650件,占全院审结案件数量的63.7%。院庭长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开庭审理案件已成为新常态,带动全院干警抓好执法办案,起到了良好的指导示范作用。
责任编辑:卢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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