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法院民事法官为全县领导干部作法治讲座
作者:王彬 发布时间:2018-01-18 10: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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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及政法委的安排,2017年12月12日上午,禄丰法院民一庭庭长王彬在禄丰县会务中心中会议厅为全县领导干部作了题为《民法总则与我们个人之间关系》的法治专题讲座。王彬法官根据新实施的《民法总则》知识,结合多年民商事审判案例对《民法总则》的人文关怀、未成年人保护确认胎儿民事主体地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调至八岁、未成年人遭性侵成年后可请求赔偿、撤销监护人制度、国家兜底监护制度、完善成年监护制度、法人制度改革,新增民事主体“非法人组织”、见义勇为“好人法”和“英烈条款”如何弘扬正能量、诉讼时效变更及特殊情形的诉讼时效规则,不适用诉讼时效情形等各方面知识对到会的干部进行了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讲解,并针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相关知识作了进一步宣传、讲解。通过开展此次法治讲座,宣传普及了民法总则知识,取得了较好的法治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