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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赔偿义务 法院依法强制拘留
作者:段绍圆  发布时间:2018-01-18 15:18:28 打印 字号: | |
  6月8日上午,禄丰县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在碧城镇的田间和一处施工地分别向张某、徐某某宣读了拘留决定书,把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张某、徐某某送进了看守所。

2016年4月3日,张某未成年之子段某文与同村未成年的段某博因矛盾发生打闹,打闹过程中段某博被段某文打成轻伤一级。经禄丰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段某文的监护人段某兵、张某共同赔偿段某博各项经济损失10909元。判决生效后,段某文一家拒不赔偿,段某博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

  另案徐某某因为村里修缮乡间道路与亲戚吴某某发生争执,继而相互推搡,推搡中吴某某眼睛受伤。2016年9月,经禄丰法院审理判决由被告徐某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4520元。判决生效后,徐某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吴某某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

  以上二被执行人侵害他人健康权后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经过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近期活动轨迹摸查,锁定被执行人活动范围后,6月8日一大早,禄丰法院执行局干警驱车前往碧城镇的猫街和西山村委会找到张某、徐某某,执行法官几经敦促,耐心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为打击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恶劣行径,执行法官当即决定依法采取拘留措施,对被执行人张某、徐某某拘留15日。
责任编辑:卢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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