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齿微露,嘴角略向上翘,额头舒展、眼睛稍眯成月牙状——这就是微笑。微笑是人类最靓的表情、最好的心态、最美的语言……微笑的实质就是亲切、鼓励和温馨,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具有重要作用,微笑是免费的最佳润滑剂,不论是生活中还是工作岗位上,微笑的魅力永远影响着身边的每一个人。瑞士诗人卡尔•施皮特勒曾说过:“微笑乃是具有多重意义的语言。”英国科学家斯提德曾说得好:“微笑无需成本,却能创造许多价值。微笑使得到它的人们富裕,却并不使献出它的人们变穷。”“微笑是桥梁,能沟通心灵。”“微笑是阳光,可驱散阴霾;微笑是春风,可驱散寒冷。”“微笑是清泉,沁人心脾;微笑是火焰,温暖你我。”善意的微笑是天使,它冰释心中前嫌;真诚的微笑是春风,它温暖彼此心境;信任的微笑是原动力,它能激励人们走向成功。微笑有“退一步,海阔天空”之美,有“欲上青天揽明月”之豪情,有“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之高洁。
微笑,是表达情感的最好方式,是让所有的矛盾冰消雪融的秘诀,是给予成功者最好的力量。微笑,是内心的镜子,它展示了人们心中的善与美,它是做人的开始。时下社会,所有的人生活节奏快,工作、心理压力大,脸上常露一片微笑,是对自己过去生活、工作的肯定,更显示出对自己未来生活、工作充满了信心。微笑已经成为了当今社会一种标志、象征。它已经成为我们周围最基本但是却最重要的一项与人、与社会相处、沟通的桥梁。你给别人一个真诚的微笑,别人也会给你一个微笑。微笑可以转变一件事情的结果,可以影响到一个大的集体,更能够代表着一个人、一个集体的基本素质。微笑,是仁爱的象征,快乐的源泉,是人民法院亲近当事人的媒介。随着时代的发展,各行各业服务态度和质量都在不断提升,亲和,是人民法院转变诉讼审判服务方式,要力求达到的社会效果。目前,各级人民法院都在努力营造“和谐司法、快乐工作”的良好氛围,法官要有威严,同样需要微笑,法官的微笑有利于缓解当事人的紧张,便于当事人清楚表述,提高诉讼审判效能。微笑,是人民法官为人民最好的写照。如果法官仍保持着“包公”式的黑脸那样肃穆冷峻,不敢笑、不会笑,当事人对法院“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的错觉很难彻底改变。众多的全国模范法官日常工作中脸上总是洋溢着真诚的微笑,这微笑把问候、把鼓励、把祝福送给了每位当事人,驱散了当事人心中对法律的畏惧,驱走了当事人心中的忐忑,似春风化雨化解了当事人身上的怒火与怨气,唤醒了当事人内心的真情和良知,值得我们倡导、学习和借鉴。
微笑能拉近人们之间的心理距离,融洽党群干群关系,能够团结同志,促进工作,还能调整心态、延年益寿。微笑是省力的,又是最不容易做到的事。往往是开心时微笑容易,郁闷时微笑难;顺利时微笑容易,逆境时微笑难;得到时微笑容易,失去时微笑难;对上微笑容易,对下微笑难;对亲朋微笑容易,对陌生人微笑难;短时间微笑容易,长期保持微笑难。微笑服务代表的是一种服务理念、一种工作作风、一种职业形象。微笑服务是化解社会矛盾、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对人民法院来说,微笑服务不仅能打造一个温馨、快捷的诉讼服务环境,提高当事人心情舒畅度,而且有利于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作为一名人民法官,要以全国开展的各类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将微笑作为职业素养、道德操守,作为待人接物的良好习惯,将微笑时常挂在脸,以微笑面对每位当事人、每件案子,把“微笑服务”融入各自岗位的每个环节、每个角落,贯穿落实到诉讼审判服务工作全过程,以真诚、精细、专业、周到、主动、温馨的服务对待当事人,以人性化的理念和谐司法,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提高群众满意度、社会认可度。
微笑传播文明,微笑践行服务,微笑构筑和谐。微笑是开启优质服务的“金钥匙”,服务贵在微笑,微笑贵在长久。“微笑服务”是建设服务型法院的重要举措,微笑服务,会让我们的工作目标坚定、事半功倍;会让我们的生活热情奔放、充满激情;会让我们的人生升值。让我们将“微笑服务”作为转变作风的“常修课”,成为自己一张亮丽名片,学会微笑,时常微笑,常给同事、家人、自己和当事人予微笑,以每位司法干警的优质服务赢得群众发自内心的赞誉,群众对我们工作满意的微笑,才是对我们的最高奖励,得到这样的微笑才会感到最真、最甜、最难以忘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