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戏称执行干警都有“四千万”:千言万语、千山万水、千难万险、千辛万苦,说起这“四千万”,更多的是形象地总结了执行干警的苦与累。禄丰县法院执行局就有这样一位肩扛“四千万”,忠诚固守公正、践行司法为民、无怨无悔奔走在路上的司法守护者—郭俊文法官。
郭俊文法官于1997年从禄丰县人民检察院调入禄丰县人民法院,在二十年的法院工作中,他先后在执行庭、民事一庭、刑事庭、基层法庭、巡回法庭等部门工作,2012年,年愈45岁的他,欣然接受组织的安排,开启了执行生涯。扎实的法律素养、务实的工作作风、机智灵活的工作方法,让他在较短时间内适应了执行工作要求,并带头多办案、办精品案,五年来,郭俊文法官共收执行案件694件,执行结案647件,并实现了常年“零上访”、“无投诉”,多次获得优秀公务员、优秀法官、办案能手等荣誉。
探索工作方法,促高效办案
也许有人认为,执行工作只要大胆地适用强制措施,就足以解决执行难题,但实际上并非如此简单,在执行工作中,面对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的“四难”状况,执行工作需要在依法规范执行的过程中不断变换执行方式,才能取得预想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郭俊文法官通过在办案中不断探索办案方法、沟通技巧,采取风险提示、落实好执行公开制度、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执行、罚款、司法拘留、追究刑事责任、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争取申请人的信任、理解和支持,打破“老赖”逃债幻想。在办理李某某申请执行陈某搬离房屋一案中,申请人的父母一到办公室就下跪在郭俊文法官面前,坚决要求法院按判决马上执行,而被执行人陈某逃避执行,并扬言“法院执行之日就是其跳楼死亡之日”,面对执行风险,郭俊文法官认真查阅审判卷宗,在安抚好申请人的同时,争取时间从各个环节对被执行人开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沟通交流工作,最终解开了被执行人陈某的心结,愿意服判,并对自己在执行过程中的过激行为主动道歉。在一桩桩一件件执行阻力案件面前,郭俊文法官总是树立不畏难的思想,善于寻找每个执行案件的关键点,因人而异因案而异灵活采取措施,尽最大努力让“期待”的申请人不失望,让“躲避”的被执行人服判被执。
正确解读判决,促纠纷化解
随着经济的发展,时代的进步,法律法规也在逐渐修订变化,如何理解判决,也是执法法官的必修课之一。在段某某申请执行田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其执行依据主文为“由被告田某某于2017年1月15日前将其承建的原告段某某家的住房继续建设、装修完毕”,案件受理后,郭俊文法官感到深深地不安,因为本案的执行标的为行为,且被执行人田某某系安徽人,下落不明,郭俊文通过公安部布控、四处打听仍旧没有被执行人的下落,被执行人无法找到,继续履行合同无望,通过一次又一次的约谈申请人,向申请人解释本案无法执行的法律及现实原因,告知申请人可以通过评估作价重新起诉被执行人违约后,终于才做通申请人的工作,申请人撤销案件。作为一名执行法官,郭俊文认为法官的目光不能仅仅停留在案件本身,而是要去关注案件背后的矛盾,才能真正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释放正能量,促团队活力
执行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法院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稍有不慎,将会引发不可估量的后果,造成不稳定因素。因此在法院工作的绝大部分同志对执行工作存在畏难情绪。郭俊文法官到执行局后,发现一些年轻同志对执行工作背负着较大压力,平时总是苦着一张脸,甚至长期失眠,这些表象足见执行工作之压力所在,个中辛苦难以言状。然而,郭俊文法官总是保持乐观的工作热情、健康的生活态度,受他工作态度、生活态度的带动和感染,尽管执行工作仍然压力大、阻力多,身边的同事却能以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团结一致、协作配合,全力完成每一件执行案件。
永远在路上的执行
在许多案件中,当事人不仅追求一个公正的结果,还要求法官们以最快的速度实现正义。特别是在执行案件中,时间拖得越长,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而带来的财产流失风险就越大,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就越难实现。作为执行法官,首先要做好的就是为当事人抢出时间。
在今年开展的“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执行攻坚“迅雷行动”以及“执行攻坚利剑行动”中,加班加点、假日不休已成为执行法官的工作常态,郭俊文法官从无怨言,今年以来他执行结案168件,收结案数又开创了历史新高。工作时间的多付出意味着业余时间的多牺牲,2012年起,郭俊文法官承担起了一人照顾母亲的重担,然而执行法官不定时的工作常态,却让他难以承担起这个重担,为了不影响工作,他只能让常住昆明的两个姐姐轮流照顾老人。这些看似简单的点点滴滴,其实对每一个家庭来说都是困难重重,在大家与小家面前,他总是只有一个选择——服从使命。
法院人的事迹并不惊天动地,但在守护司法公正的路上他们矢志不移,讲述他们的故事,只想让更多的人给执行法官多一些理解、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