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法院工作报告
禄丰县人民法院2015年工作报告
作者:禄丰县法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1-23 15:53:20 打印 字号: | |
  ——2016年1月20日在禄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禄丰县人民法院院长 甘兆林

各位代表:

    我代表禄丰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四个全面”的正确方向,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体目标,主动把握、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深化改革,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4403件(同比增加803件),审执结3990件(同比增加615件),结案率为90.62%。 

——忠实履行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准确把握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审判能力,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建设平安禄丰、法治禄丰的期待。

加强刑事审判,推进平安建设。全年受理刑事案件154件(刑事公诉案件139件,刑事自诉案件15件),涉案被告人230人,审结144件,判处被告人201人,结案率为93.5%。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人;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0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60人,宣告缓刑82人,判处拘役22人,单处罚金12人,免于刑事处罚14人,宣告无罪2人。

刑事审判牢固树立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坚持证据裁判、疑罪从无、无罪推定等科学的刑事司法理念,探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防冤假错案。严厉打击故意伤害、强奸等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侵财性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保持对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依法惩治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按照“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量刑规范化的规定,准确对被告人处以刑罚。加强刑事审判阳光司法,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公开开庭审理危险驾驶、集资诈骗、抢劫、寻衅滋事等犯罪案件。切实做好未成年犯的教育、挽救、感化工作,妥善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件14人。

妥善化解纠纷,服务经济发展。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2195件,审结2134件,结案率为97.22%。在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调解、撤诉结案1230件,调撤率为57.63%。

民商事审判积极探索经济新常态下工作的切入点,发挥民商事审判服务经济发展和促进民生保障的职能作用。倡导诚实守信原则,平等保护市场主体,保障公平竞争,妥善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商业保险等案件,促进金融改革创新和安全稳定。其中受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445件,审结427件,结案率为95.95%。高度重视民生案件,妥善审理婚姻家庭、住房医疗、教育卫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案件;认真审理“三农”案件,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加强诉调对接,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三个派出中心法庭切实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共受理民事案件600件,审结589件,结案率为98.17%,在审结案件中,调解撤诉373件,调撤率为63.32%。

创新执行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全年受理执行类案件2046件,执结1704件,执结率为83.28%,执结标的5791.2万元。审查非诉行政案件8件。

探索执行案件分段执行模式,明确各阶段的执行工作任务,执行员权限。加强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强化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控制;强化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的协调配合,立案调解执行 273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提高案件执行比例。通过做当事人工作,督促当事人履行裁判义务案件889件。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依托网络信息技术,加强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查控。用足用活执行强制措施,依法打击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犯罪行为,制裁各种执行规避行为,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提高案件的实际执行率和标的到位率。继续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行动。突出抓好涉及特殊主体案件、民生案件、金融案件的执行专项行动,对专项行动中申请人有特殊困难而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依照规定及时进行司法救助。进一步规范委托评估、鉴定、拍卖工作。深化执行队伍建设,不断规范执行工作人、财、物的管理。一年来,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28人,罚款3人,上网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6人,限制其出境、贷款、高消费等。利用公安预警信息平台查控失信被执行人103人。

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办案质效。深化对案件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运用,对审判执行工作进行动态管理、流程跟踪,适时发出督办令和催办通知,促使案件规范化办理。以每月召开审判执行工作督进会的形式,建立定期研判审判执行工作态势、分析通报案件质量、提醒司法公开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强化案件评查工作,突出对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的重点评查,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形成改进意见通报给各审判人员引以为戒。对裁判错误和瑕疵案件纳入法官年度绩效考核。坚持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发挥集体智慧作用。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申诉案件的立案、复查和再审程序启动工作,坚持有错必究。全年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5件。

——深化司法改革,践行为民司法

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司法改革的目标任务,从群众反映强烈的事情做起,从制约司法公正存在的问题改起,积极稳妥的推进改革。

落实依法治县改革。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禄丰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对需要由我院牵头或参与组织实施的41项改革举措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制定工作方案狠抓落实。按照中央和最高法院关于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责任追究的“两个规定”和“两个办法”要求,认真落实法院内外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干预过问案件登记备案制度,推进“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改革。

推行院(庭)长办案制。把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作为推进司法改革、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举措认真加以落实。一年来,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主动参与案件审理、研判,深入案件实地进行现场勘验,深入农村当事人家中做调解工作,指导本院重大疑难和新类型案件的审理,在全院作出表率。全年院庭长参与办案1154件。

推进立案登记改革。5月1日起,改革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符合诉讼法规定条件的案件做到依法受理、有诉必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严格落实立案释明、起诉材料收转、一次性告知起诉条件等立案登记制各项配套制度。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共登记立案1243件,同比增加823件。面对案件数量上升、审判压力增大等问题,合理调配审判资源,强化案件繁简分流,加强小额诉讼和立案调解等措施进行积极应对。

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行视频接访和网上申诉,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建成与上级法院联网的远程视频接访室,引导信访群众通过视频网络反映诉求。严格落实诉访分离、首办负责、案件终结、责任倒查和依法处理违法上访等制度,规范信访办理程序。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92批298人次,处理各类重点信访案件28件。

拓展便民诉讼服务。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做好诉调对接、诉讼风险提示、诉讼材料接转、诉讼费用缴纳、案件流程查询、信访接待等各方面的工作。为行动不便的伤残患者提供立案、送达、调解等方面的便民服务。落实国家司法救助管理办法和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制度,全年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2件24人,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58件12.94万元;为符合条件的31名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积极应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督促程序,快速化解各类案件纠纷,努力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全年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98件,巡回审理、就地开庭760件,为诉讼群众提供便利。

——推进司法公开,促信息化建设

紧紧围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司法公开促公正,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深入开展阳光司法工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

加强信息化建设。深化信息化建设对加快人民法院跨越发展的重要性认识,年内先后建成远程视频提讯室和信访接访室,执行查控中心以及罗次、一平浪及本院民事审判三个高清数字法庭,实现与最高、省州法院的互联互通,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电子文档记录。上级法院可以适时通过远程视频进行提讯和接访,查看庭审同步录像。执行查控中心具有上下、内外联动、信息共享、远程指挥、查控一体、反应快捷等功能,依托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上线运行,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即时进行查找控制,提高案件执行效能。在加快信息化硬件投入的同时,不放松加快软件的推广和运用。强化办公办案自动化软件应用培训,利用信息系统实现文件、案件网上流转、审批和电子签章,逐步代替纸质文件流转。不断规范计算机和网络管理,配置保密电脑、保密U盘等设备,安装完成了信息安全保密综合管理平台,提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网络安全保密工作。

大力推进司法公开。依托中国裁判文书网、云南法院司法信息网等,准确录入审判流程节点信息,及时上传生效裁判文书,全面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公开,全年公开裁判文书1535份,裁判文书上网率达到90%以上。积极做好上网裁判文书评查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以裁判文书上网的高标准要求倒逼司法能力、审判质量的提高。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工程”,审判部门加强巡回开庭,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师生、社区群众旁听案件审理和强制执行,邀请网络、电视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今年10月,新华网云南频道对发生在禄丰县城影响恶劣的鞠某某抢劫一案的庭审现场进行直播。此外,我院积极探索互联网环境下司法公开新途径,利用官方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禄丰法院网)、手机客户端发布工作动态、案件执行信息等300余篇。

——服从全县大局,完成中心工作

按照精准扶贫工作要求,认真落实“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和“转作风走基层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对妥安乡波河罗村委会及黑井镇三合村委会实施挂点帮扶。分批组织干警到三合村委会开展入户调查,共走访困难群众136户,建档立卡136份,引导贫困户克服“等”、“靠”思想,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森林防火期间,派出12名干警到勤丰镇进行森林防火值守。较好地完成烟叶收购执法等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紧紧围绕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型的审判队伍,抓班子带队伍,深化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干警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队伍建设的首位来抓,教育引导干警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纪意识。以邀请专家教授到院宣讲、中心组学习研讨、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和县委组织的各类竞赛活动等多种形式提高干警的政治理论修养。组织干警学习邹碧华、高德荣等同志先进事迹,号召广大干警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争做新时期敢于担当奉献的好干部、好法官。坚持对干警严格要求与从优待警相结合,想方设法改善干警待遇、关心干警生活、为干警解决实际困难。充分发挥法院文化的凝心聚力和激励上进作用。通过制度汇编、建设院史荣誉室、完善法官书屋、举办“道德讲堂”,以及组织干警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凝聚队伍,弘扬法治精神,传递司法正能量。2015年,通过各级的关心和全院干警的积极努力,我院被授予 “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称号。

加强法院党的建设。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着力加强党组建设,努力把党组建设成团结带领广大干警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坚强领导集体,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典范。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通过组织党员干部深入扶贫联系点“挂包帮,转走访”,进村入户做法律服务工作,到烈士陵园悼念先烈,到村委会、敬老院走访慰问鳏寡老人、困难群众等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增强广大党员党性观念和模范带头意识。

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深化“素质提升年”活动,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能力和业务知识培训,鼓励干警攻读在职研究生,全面提升干警能力素质。一年来,组织干警到南京大学、法官学院和省内法院培训、学习先进经验134人次。坚持老、中、青法官搭配,法官与法官“手牵手”进行“传、帮、带”,尽快提高年轻干警的业务能力,促使审判事业后继有人。坚持开展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法警技能训练等岗位练兵。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一岗双责”。认真开展廉洁司法教育和“规范管理年”活动,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项教育活动和 “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活动。继续整治“六难三案四顽症”,促使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加强审判执行纪律督察,做到对纪律作风要求、典型案例逢会必讲,定时发出廉政短信。开展《党章》和新修订的《准则》、《条例》专题学习。全年未发现干警违纪违法情况。

各位代表,2015年是禄丰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任务极为繁重的一年。面对深化改革、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等经济发展新常态,司法体制改革新任务,全院上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奋力拼搏,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禄丰县人民法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对照法治建设新要求和司法体制改革新任务,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我们在体制机制、思想理念、工作方式、司法能力上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二是随着办案数量的不断增加,保持审判执行工作良性循环的压力更加突出;三是少数干警仍存在服务意识不强、作风不硬、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对上述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克难奋进,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并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起步之年,是全面实现小康决胜阶段的重要之年,也是禄丰经济社会发展开启新征程、谋求新跨越的关键一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有关会议精神,特别是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的改革发展思路、定位,提出2016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这条主线,紧紧围绕“世界恐龙乡、中国新钛谷、云南石化城、滇中冶金园、绿色和谐县”发展定位和富民强县、同步建成小康奋斗目标,狠抓执法办案,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深化司法公开,建设过硬队伍,努力为禄丰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此,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贯彻全会精神,打造“五个司法”。组织干警学深吃透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州、县党委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十三五”时期的基本特征和“十三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总体部署,以及对法治建设的一系列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结合我院实际,把着力点放在打造公正司法、为民司法、严格司法、阳光司法、廉洁司法五个司法上,筑牢工作生命线,找准工作的落脚点,忠实履行审判职能,提升司法公信力,构建预防腐败防线。

——提高审判质效,服务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跨越”大局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把依法治县责任担当和服务保障大局与狠抓执法办案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依法妥善审理好各类案件。一是强化法官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依法做好各类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二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前制定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预案,切实做好应对和处置工作;三是强化办案责任,落实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和法官办案责任,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四是统筹人员调配、完善审判绩效考评、抓好审判流程监督管理多措并举,积极应对案件大幅上升的发展态势,推动审判质效的提升。

——坚持司法为民,便利群众诉讼。准确把握信息化时代群众对司法的多元化需求,升级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学习借鉴先进法院标准化、智能化诉讼服务模式,整合诉讼服务中心功能,优化诉讼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积极与有关执行联动单位协调,依托信息技术简洁清晰、可靠性强的特点,努力推进执行工作查、控、冻一体化建设,提高执行工作效能;全面加强司法公开工作;积极推进人民法院标准化建设。

——强推信息化建设,促进法院工作。根据《云南法院信息化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围绕“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整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要求,落实好以下三个方面的任务:一是深化网上办公办案应用;二是加大科技法庭建设、应用和管理;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组织领导和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从严管理,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管理队伍。一是抓教育固信念。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定捍卫者;二是抓班子带队伍。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提高观大势、掌大局、议大事、抓大事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抓培训提素质。把培训锻炼作为提高干警能力素质的重要途径,努力培养一批专家型法官,带出一批业务骨干,储备一批后备人才;四是抓激励促管理。认真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政策,把对干部的培养、考察、评价、使用引导到日常工作、本职岗位、争创业绩中去;五是抓责任促清廉。严格落实“两个规定”和“两个办法”,从法院内外两个方面筑起防止干预司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隔离墙”;认真受理、核查群众投诉和举报,始终保持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和对腐败问题零容忍的态度,使“严”和“实”真正成为法院队伍建设新常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已经扬帆起航,人民法院的使命更加神圣、责任更加重大,让我们继续保持昂扬的状态,发扬勇于开拓、勇于担当的精神,以更加务实的作风,为禄丰跨越发展、早日迈入全面小康而努力拼搏!

附页

《禄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术语释义

1、【“两个规定”和“两个办法”】“两个规定”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中央政法委关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两个办法”指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和《人民法院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对人民法院切实贯彻执行“两个规定”提出的明确要求。

2、【无罪推定】指被告人在未被依法确定有罪以前,应当被视为无罪的人。无罪推定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通行的一项重要原则。

3、【小额速裁】指对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金额不大的小额给付之诉案件,经过双方当事人书面选择同意后,适用“速立、速送、速调、速审、速判、速结”的一种审判方式。适用小额速裁应遵循繁简分流原则,自愿、合法原则,灵活、快捷、高效、便民原则。

4、【涉法涉诉信访】指当事人对刑事执法、行政执法等权力部门在案件或问题处理上不满,认为受到了不法侵害或不公平的待遇,从而引发上访告状的案件。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5、【六难三案四顽症】指“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及“庸、懒、散、拖”问题。
责任编辑:段绍圆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网

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