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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那些事儿:案件执行人团圆 和和睦睦过春节
作者:段绍圆  发布时间:2018-02-28 16:52:31 打印 字号: | |
  因为不清楚法院生效判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今已80多岁的杨某、张某老夫妇多年一直饱受子女不孝之苦。

   当法院干警得知这一情况后,第一时间帮助老人申请立案执行,并及时拿到赡养费,老两口流下了感激的泪水。说起这起执行案件的由来,还得从禄丰法院的扶贫工作说起。

    云南省禄丰县黑井镇三合村委会距禄丰县城100公里,是禄丰县人民法院的扶贫联系点。为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禄丰法院选派专职工作队员长期驻扎村委会,每月分批组织干警赴村委会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在驻村、走访过程中,干警们适时开展普法宣传,因此村民们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时都会向法院干警咨询。

   在一次扶贫走访中,有两位年迈的老夫妇向禄丰法院执行局干警寻求帮助。两位老人分别叫杨某华、张某珍,张某珍常年卧病在床,需要照管。两人生育了六个子女,但却无人赡养。

    2012年,两位老人因赡养纠纷将六个子女告上法庭,经过一审,二审维持原判,判决两个女儿每月每人负担父母生活费各50元,四个儿子每月每人承担生活费各100元。法院判决下来,子女们却没有按照判决履行。老两口看着一纸判决却无奈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恰好遇到扶贫的法院干警,老两口急忙请求帮忙解决。经过法院干警的耐心讲解,老人才知道原来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执行干警的帮助下,老人的赡养执行案件及时得到立案。法院立案受理后,两个女儿就主动联系执行局,把生活费给了老人。但其他四个儿子仍未履行义务。

    2018年2月,禄丰县法院启动集中执行“春雷行动”,涉民生案件 “春雷行动”集中执行的重点工作之一。为了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们跑遍了被执行人所在的各个村落,分别找到了其他未履行赡养义务的四个儿子。执行干警耐心倾听他们和老人之间的隔阂,耐心细致的做说服教育工作,告知他们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律规定的义务,这种义务的承担和履行,不以父母对子女是否尽过或尽了多少抚养义务为交换条件。通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最终促成老人与子女和解,案件顺利执结,一家人多年的心结终于解开。
责任编辑:段绍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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