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上午8时30分,禄丰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准时集结,邀请禄丰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人员、及各小区物管人员到场监督,集中对被执行人高某某的商品房两套,被执行人禄丰四通矿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商住楼一栋,被执行人李某某的别墅一栋,共四套房产集中展开强制腾房行动。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的被执行人为禄丰法院三个系列案的被执行主体,涉及执行案件29件,涉案标的1236.45万元。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均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人民法院张贴腾让房屋公告后拒不搬出,遂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行动过程中,执行干警依令行事、严密配合,执行过程公开透明,执行现场秩序井然,期间未发生抗拒执行事件。最终,四起案件全部执行到位,有力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了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权威,并再次对心存侥幸的"老赖"敲响了警钟。
自开展“春雷行动”以来,禄丰法院依法对可以进行财产处置的案件及时启动处置程序,及时发布腾房公告。切实加大财产查控处置力度,集中力量腾空控制一批被执行人的房产,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