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切实做到司法为民。近日,禄丰县人民法院一平浪中心法庭的干警将法庭搬到了田间地头,在村庄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件恢复原状纠纷案件。
该案中,四原告与被告为同村的村民。从四原告家居住的村子通向外界有一条一米二宽的道路供行人、车辆进出。道路沿山修建,路的内侧是山体,外侧是斜坡,斜坡下是被告的耕地。2018年5月,被告找来挖机挖掘道路外侧的斜坡,使路面失去了支撑,变成了陡峭的高坎。四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严重危及到了其出入和车辆的通行安全,道路随时可能塌方,要求被告将道路恢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损失。而被告则认为他是在自家的耕地上行使权利,原告无权干涉。此案经一平浪土地管理所和村委会的工作人员调解之后达成了调解协议但未按协议履行,原告遂诉至法院。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考虑到该案涉及邻里纠纷,处理不好易扩大矛盾,最终决定到双方争议地解决纠纷。庭前,承办法官先到现场查看了道路情况,并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庭审中,法官结合实际、深入浅出的对原被告开展工作,最终该案以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