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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交流,共同提高
——禄丰四部门就办理经济犯罪案件进行座谈交流
作者:蒋帅  发布时间:2018-07-17 09:56:50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迅速发展,涉经济类犯罪案件呈现出爆发式增长,一些新类型的涉经济类犯罪案件诸如合同诈骗罪、虚开增值税发票罪、逃税罪案件等不断增多。为提高经济犯罪案件的办案质效。近日,在禄丰县人民法院的牵头号召下,禄丰县公、检、法、国税四家单位有关负责人一起座谈,就协作办理经济犯罪案件进行沟通交流。

        座谈会上,县国税局的同志为大家就税收等专业性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县检察院就案件侦查中证据的收集重点与县公安机关的同志进行了交流,县法院就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难点与三家单位进行了沟通。 会议明确了在今后办理涉经济类犯罪案件的过程中要秉承刑法“谦抑性”原则的适用,对涉经济类犯罪案件要有足够的证据才能作为刑事案件立案,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不予回避,保障被告人的合法诉讼权利。

        此次座谈会议的召开,对推进禄丰县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助力禄丰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责任编辑:段绍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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