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关于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决策部署,禄丰法院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巡回办案、就地开庭,开庭后现场对人民调解员进行讲解和培训,收到了以案释法、教育群众和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双赢”的效果,此举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欢迎。
7月4日,一场别开生面的相邻通行矛盾纠纷案件,在纠纷发生地禄丰县勤丰镇北甸村进行现场开庭。与往常不同的是,法庭是由村委会会议室通过简易布置而成,旁听的群众不仅有当地的党员干部群众,更多了全镇11个村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和调解员。
负责案件审理的禄丰法院罗次中心法庭朱燕法官介绍,案件是一起较为典型的相邻通过矛盾纠纷,起争执的两户人家为勤丰镇白甸村村民,之前为相邻琐事就有矛盾,这一次因村集体进行村间道路硬化,再一次产生矛盾纠纷。虽经村委会多次调解,但终因两户人家性格执拗,调解不成诉至法院。这次来就地开庭,因涉及村集体土地的占用和相邻关系的处理,故对老百姓有较好的普法教育意义。
案件经过一个多小时开庭和法官耐心细致的做调解工作,原被告双方在旁听群众的见证下达成协议并握手言和。
为了加强当地农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高村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能力,禄丰县勤丰镇组织了全镇11个村委会人民调委会主任和调解员到现场进行观摩。主审法官朱燕和禄丰县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主任刘忠荣以案释法,在庭审结束后现场对参加旁听各村人民调委会主任和当地村干部进行了调解工作培训。参加培训的各村调委会主任表示,县法院用这种方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不枯燥、效果好。
据了解,为全面加强禄丰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禄丰县委政府今年以来下发多份文件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禄丰法院结合实际,主动作为,从诉调对接工作入手,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落实。该院表示,今年下半年,该院各审判法庭阳光司法、就地开庭审判并以案释法,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将作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