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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新任人民陪审员培训
  发布时间:2019-08-19 10:24:29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提升人民陪审员法律知识水平和履职能力,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司法审判中的积极作用,2019年8月15日至16日,禄丰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新任人民陪审员培训。县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40名新任人民陪审员参加了本次培训会。会议邀请县人大法治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发芝、县司法局副局长刘仁勋到会指导。

    动员会上,党组书记、院长余文乾介绍了我院的基本情况和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情况,指出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具有崇高的荣誉,在陪审中享有充分的与法官同等的权利,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提高了审判质量,增强了司法权威,有助于合议庭成员优势互补,有利于弘扬司法民主。同时要求人民陪审员应当牢记使命,珍视荣誉。一是要明确责任,正确履行陪审职责;二是要清廉自律,自觉维护司法廉洁;三是要勤于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四是要明确角色,发挥好纽带传导作用。

县人大法治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发芝对参训人民陪审员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能力,更好地履行好人民陪审员的职责;二是充分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的行业优势和群众优势,当好“联络员”、“宣传员”、“监督员”和“调解员”。

随后,参会领导为全体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并进行了庄严的宣誓,党组书记、院长余文乾领誓。

在培训中,首先组织了全体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庭审观摩,让陪审员们亲临庭审现场感受案件审理的全过程,之后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审判工作纪律要求、审判流程监督管理及司法公开、《人民陪审员法》、《民诉法》、《刑诉法》等内容进行了培训。最后,由上次任命的陪审员代表交流发言,与新任命的陪审员分享其在陪审过程中的心得体会。

此次培训,通过丰富的内容和形式,提升了人民陪审员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了强烈的职业自豪感和责任感,为实现法官与人民陪审员的优势互补、司法专业判断与人民群众对公正认知的有机统一,架起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桥梁,促进“法治禄丰”“平安禄丰”建设作出贡献。


 

 

 
责任编辑:姜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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