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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解纷】巧用委托调解    化解赡养纠纷
----禄丰法院首例委托调解案件圆满解决
作者:王金仙  发布时间:2019-09-05 08:22:53 打印 字号: | |

    “委托调解?那是啥?” 

    “委托调解是禄丰法院在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指案件在登记立案后,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委托有关调解组织或个人限期进行调解。期限之内成功调解,案件当事人可以选择撤诉或者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期限之内未能调解,则案件经常规诉讼程序处理。下面,我用一起具体案件带大家详细了解禄丰法院的委托调解。” 

    76岁的代某与丈夫育有四个子女,丈夫去世后,代某单独生活。2017年起代某与第二个儿子共同生活,其余子女支付赡养费。因年事已高,身体状况越来越差,加之患老年痴呆,代某经常外出找不到家,且大小便失禁,需要专人照看护理,原赡养费已不足以支付相关费用,而四子女却拒不履行赡养义务。

    2019年8月,代某无奈将四子女起诉到禄丰法院,请求履行赡养义务。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本案属家庭矛盾纠纷,委托村委会调解更有利于矛盾化解。经与鲁家村村委会联系,对该案进行了案情分析,对特邀调解员做了调解指导,出具禄丰县法院委托调解函,将该案委托鲁家村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2019年8月28日,经鲁家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耐心细致做工作,代某与其四子女达成协议,该案成功调解。调解后由禄丰法院根据协议内容制作了调解书。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代某的赡养问题终于圆满解决。     

    今年以来,禄丰法院围绕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从审判机关的职能职责出发,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来,不断促进各种矛盾纠纷解决方式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积极探索拓宽诉调对接渠道,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为“平安禄丰”“法治禄丰”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姜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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