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当前严峻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形势,禄丰法院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实际,以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主动作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统筹部署,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防控工作的日常事务以及组织、调度、协调各部门开展防护工作,就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分设宣传教育组、安全防控组、环境消杀组、案件统筹组、后勤保障组,负责疫情防控具体工作落实,确保防控工作有序展开。
二、科学安排,合理开展审执工作
立足防疫需要,及时发布《禄丰县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庭及诉讼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对疫情期间1月、2月开庭及有关诉讼服务事项及时做出告知安排,充分利用“云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云解纷”等网络诉讼服务平台,引导有诉讼需求的当事人进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交费、网上质证、网上开庭等诉讼活动。
对于不便网上立案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开通邮寄立案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诉讼权利。对于确需来法院的当事人,告知其采取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等防疫措施,降低疫情感染风险,稳步开展审执工作。
三、精准应对,做好内部防控
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守值班纪律,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确保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能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在法院安检处、诉讼服务大厅设置温馨提示栏、防疫期间开庭及诉讼服务公告栏、办公场所防控指南等诉讼服务告知、防护措施宣传,配备体温检测仪、口罩、消毒水、洗手液等防护用品,坚持每日对干警进行体温检测,每日对办公场所进行环境消毒,食堂就餐实行分餐制,全面做好机关内部防疫工作。
节后上班第一天,禄丰县人民法院值班法警对来访当事人进行体温检测,并在核查身份信息的同时,给来访当事人发放“关于疫情期间——致全县人民的一封公开信”,提醒来访当事人戴好口罩,尽可能通过网上办理案件情况。
院里在食堂煮了大锅药,预防感冒,干警可以自愿到食堂喝药。(注:每人服用不得超过80毫升,哺乳期间不可以食用。
四、加强宣传,引导舆论
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实时发布审执工作通告、网上操作流程、防疫期间法律告知书以及疫情发展情况和疫情防控知识,确保当事人提前安排诉讼事宜,并引导人民群众准确了解疫情防控信息,做到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增强打赢疫情防疫阻击战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