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许多形成诉讼的矛盾纠纷往往是由一些“小”矛盾引起,在产生之初未能得到村社区、有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等妥善处理,最后,很可能“小事拖大”并演变成“不稳定”因素。如何改变村镇社区、有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和法院等化解矛盾纠纷“各自为战”的局面,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整合各方资源通力配合,推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实现多数矛盾纠纷及时就地解决,是禄丰法院正在积极探索推动形成多元解纷的新模式。
紧紧依靠党委政府领导推动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
2019年以来,禄丰县法院围绕加快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这一主题,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和大力支持,推动基层治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改革。禄丰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从制度层面、强化领导和组织保障对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力推进诉源治理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禄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带领县法院、司法局和相关部门领导就深入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多元矛盾纠纷化解,诉调对接、“分调裁审”等工作到省内做法值得学习借鉴的红河州进行专题调研取经。
禄丰县先后联合下发《禄丰县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十项工程”全力守护“长安杯”工作方案》、《禄丰县全面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县委政法委下发了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专题《会议纪要》。坚持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明确矛盾纠纷层级化解责任,强化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首调责任。
进一步细化平安建设考核分类,在原有考核项目的基础上将矛盾纠纷发生率、化解率作为考核的硬指标并与绩效相挂钩。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思路,建立发生在基层农村、社区法律关系清楚、事实简单的矛盾纠纷先由村、社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做调解、协商等工作,化解不成再交各级各部门协商化解或到人民法院诉讼的制度,切实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对做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敷衍、应付或不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按每发生一起矛盾纠纷惩扣一定的平安建设考核分值处理。
改革治保调解经费补助方式,提高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全县治保调解经费由原来定额补助到村委会社区的方式改为定补加案补的方式进行考核兑现。村委会、社区开展基本的治保调解工作,建立符合标准要求的档案台账资料的,在年底检查核时兑现30%的工作经费(补贴),另70%作为开展化解矛盾纠纷案件进行补助。
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各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联席会议制度
坚持管行业、管领域必须管稳定和矛盾纠纷化解的原则,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部门主管责任,强化本行业本系统矛盾问题的精准评估,适时排查和多元化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落实企事业单位在化解内部矛盾纠纷中的主体责任。
针对矛盾纠纷发生较为突出的领域,由主管行政机关召集相关单位和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矛盾纠纷的化解进行磋商,形成共识,统一执法标准,促进矛盾纠纷的快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