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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解纷】13件醉驾案,庭审仅用了一小时!
作者:杨亚  发布时间:2020-04-08 08:32:23 打印 字号: | |

夏天的脚步越来近

禄丰的天气也一天比一天炎热

酷热的午时、闷热的傍晚

有的人喜欢“喝两口”消消暑

 

这喝酒不打紧

可喝完后没事开车上路“溜一圈”

撞车、撞人、撞树、撞路灯、撞上隔离带…

emmmmm

这可急坏了交警叔叔

……

 

近两日,

禄丰法院集中审理了

13件醉驾案

从庭审到宣判,

每个案件用时5分钟,

闭庭后30分钟内将判决书送达给各被告人,

比以往该类案件的庭审节约了好几倍时间。



4月1日—2日,禄丰县人民法院院长余文乾、副院长杨应强以及刑事团队法官对13件涉危险驾驶罪刑事速裁程序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


据了解,13名被告人年龄28岁到66岁,庭审时都知道喝过酒后不能开车,但喝酒开车时对危险驾驶行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仍然持漠视、侥幸态度,这才造成了一起起危害事故。



案件简况

被告人杨某某、鲁某某、唐某某等13人均在下午1时至夜晚11时期间在饭馆、小区等场所吃饭饮酒,并作出酒后驾驶行为。经检测和认定,杨某某等13名被告人血液中检测出乙醇含量在103.74mg/100ml —318.73mg/100ml(乙醇/血)之间,且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庭审上,13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及签署的具结悔过书无异议。



法院认为:

13名被告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公诉机关指控13名被告人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成立。



13名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事故造成的财物损失、取得受害人谅解、具备缓刑适用条件等,禄丰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杨某某、鲁某某、唐某某等13名被告人均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到五个月,缓刑三个月到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到五千元。

 

13件危险驾驶罪案件,平均每个案件庭审用时5分钟,法官根据认罪认罚从宽的相关规定,依法当庭作出判决,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法官表示,13件案件的审理,平均每个案件用时5分钟,在以往的审判模式上是不可能完成的。以往审理类似的危险驾驶罪案件,每件需要15—30分钟。通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速裁程序有利于对刑事案件进一步繁简分流,既能提高审判效率,又能提高审判质量。让法官有更多的精力审理疑难复杂案件。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将认罪认罚从宽确立为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制度,通过对认罪认罚的被告人依法给予程序上从简或实体上从宽的处理,实现有效惩治犯罪、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公平正义、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知识窗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对自愿如实认罪、真诚悔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的法律制度,是实现规范和程序保障一体构建的综合性法律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9月3日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2018年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进行修正的决定,增加规定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速裁程序。2019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在全国法院全面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审判工作。2019年10月24日,“两高三部”出台了《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


对于进入审理阶段的普通刑事案件,被告人已经自愿认罪的,危害程度不大,且已经取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一般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适用简易、速裁程序,这样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达到更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杨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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