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法院自2015年获评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第十四批“省级文明单位”、2018年通过复查确认继续保留省级精神文明单位荣誉以来,倍加珍视荣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通过持之以恒落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点、以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为立足点,以推进法院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着力点,以提高司法服务水平为切入点的“四个支点”文明建设,踏石留印,全面提升法院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推动了形成了审判工作业绩好、司法为民措施实、队伍建设活力强的良好局面,为禄丰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为持续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遵循精神文明建设重在建设、常抓不懈的总体要求,2020年4月13日上午,禄丰县法院召开2020年精神文明建设推进会。会上,受党组书记、院长余文乾的委托,副院长杨应强以《发挥精神文明创建优势 推动法院工作全面提升》为题,对全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全院上下步调一致,齐心协力,聚焦目标不放松,聚责落实不懈怠,聚力配合不推诿,鼓足干劲,推动全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上,对全院干警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共创合力。“文明单位”称号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的崇高荣誉,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是体现法院形象和机关作风的重要标志,是衡量全院干警政治素质、人文素质、业务水平、服务能力的重要标志,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对省级文明单位的要求标准越来越高,在注重考量基础创建、主业成绩的同时,增加对履行社会责任、培育创建品牌方面的考量权重,以履行社会责任、奉献社会公益论先进,建立文明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年度报告制度,推行开展第三方测评等新的考核方式,给创建工作带来了“质”和“量”上的难度,全院干警更应珍惜来之不易的荣誉,打牢创建文明单位人人有责的观念,全力配合,积极为创建工作贡献个人力量。
二是突出重点,以“十个好”作为巩固创建的工作主线。按照文明单位“十个好”抓实创建载体,以深入推进“五德”建设、深入推进“文明禄丰行动”、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深入落实城市街道街长责任制、以文明实践行动助力美丽县城建设和“六城同创”等工作任务为抓手,坚持立足本职,积极参与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履行社会责任,提升文明单位的先进性、示范性和社会影响力。
三是紧跟时代步伐,落细落小,巩固创建成果。围绕创建目标,我院制定下发了《巩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立项分解表》,院创建办、各庭室部门要认真落实院党组的工作部署,按任务安排、时间进度抓好各项职责任务的落实。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巩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是事关法院长远发展的一件大事,全院干警要切实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以饱满的热情、科学的态度、务实的作风,确保各项创建任务圆满完成,努力提升文明单位创建质量和水平,推进全院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