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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邻里纠纷只为墙?巡回审理有良方
作者:张运芹  发布时间:2021-09-01 09:07:55 打印 字号: | |

8月27日,禄丰市人民法院通过开展巡回审理成功审结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案件不仅调解结案,还修复了双方的邻里关系,并在庭审结束后法官现场释法,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告马某某与被告陈某某、李某某是一墙之隔的邻居,2020年底原告发现被告家在两家相邻旧隔墙的基础上搭建彩钢瓦房,原告认为该隔墙属于自家所有,遂对被告进行劝阻,但被告不予理会仍继续建房,经村委会、司法所多次调解未果,现被告家房屋已在两家共用隔墙上建成,原告担心隔墙无法承受房屋重量发生倒塌遂一纸诉状诉至本院,要求被告拆除已在旧隔墙上搭建的彩钢瓦房。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一行一大早便到达原、被告争议房屋所在地,实地查看现场,深入了解案情。

通过认真比对原告提交的房屋四至经界示意图,仔细询问原被告房屋周边情况及多年来隔墙权属问题,发现该案案件性质特殊、双方矛盾较大,承办法官决定以巡回审理的方式到当地开庭,切实化解双方的矛盾。

下午13:30,该案在村委会活动室准时开庭,参与庭审旁听的还有本院在该镇各村委会设置的特邀调解员、村小组长等二十余人。

经过明法理、重情理、讲道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一场原本剑拔弩张、互不退让的官司,当庭握手言和、冰释前嫌。

庭审结束后,为落实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切实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禄丰法院副院长李伟针对农村中经常出现的排水、通行等纠纷案件,结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对旁听人员进行了普法宣传。

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是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的有效举措。近年来,禄丰法院始终秉持送法下乡的理念,深入辖区的角角落落,实地调查取证、实地感受纠纷环境,就近询问开庭,就地调撤息诉,用一个个脚印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用一次次苦口婆心的劝解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用一份份公正严肃的判决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及时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


 

 
来源:禄丰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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