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通知公告
禄丰市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公开说明
作者:禄丰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02-09 15:23:16 打印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禄丰市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州禄丰市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楚雄州禄丰市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单位主要职责是:(1)依法审理本辖区内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由禄丰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其他案件。(2)审查处理不服本院判决的各类申诉案件。(3)监督、指导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5)依法决定国家赔偿。(6)管理、协调本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7)负责全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主管本法院的监察工作;领导院直属单位和群团工作。(8)管理本法院的行政经费、执行款、诉讼费、罚没收入和物资装备。(9)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律,教育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10)与当地党委和政府配合做好社会综治维稳工作以及其他应由本院承担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内设机构:禄丰县人民法院内设8个职能机构。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市人民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市委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引领,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始终保持向前冲的干劲,奋力推进新时代禄丰法院高质量发展,为禄丰聚力建设“滇中崛起增长极核心引擎、现代农业示范区核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先行区”,打造滇中城市群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以更高站位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保持党的领导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和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毫不动摇的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制度。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全会精神体现在苦干实干、善作善成上,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革命加拼命的精神,在新的赶考路上贡献法治力量,不断推动禄丰高质量发展。

以更高作为服务发展大局。打好平安建设持久战,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从严从重打击暴力犯罪、非法融资等犯罪,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打好市域社会治理协同战,深刻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加强企业产权保护,着力营造稳定、透明、公平、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职能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以更高质效抓好执法办案。进一步完善审判执行管理、流程管理、分调裁审机制,压实办案责任。进一步强化风险排查稳控,紧盯立审执各环节的源头风险防范,抓实抓细抓好矛盾排查化解,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进一步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树立善意、文明工作理念,强化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制裁失信行为,推动执行工作向全面破解目标迈进。

以更高品质践行司法为民。注重矛盾实质化解,健全多元解纷机制,推进诉源治理。妥善审理教育医疗、劳动争议、房屋拆迁等案件,切实维护民生权益。注重优质高效服务,创新便民利民惠民机制,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打造多功能的一站式双线服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以更高标准锻造过硬队伍。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努力铸就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把能力建设作为重点,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努力提升与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司法能力和办案水平。把纪律作风作为关键,巩固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坚决整治作风顽疾和司法腐败,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前路风鹏正举,未来重任在肩!禄丰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忠实履行法定职责,不负时代重托,不负人民期待,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满怀信心,勇毅前行,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8人,其中:行政编制8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7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06.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11.48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95.26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266.59万元,增长10.22%,增加原因是2022年存在其他收入195.26万元,以及因疫情影响导致2021年形成结转财政资金同比增长。2022年本年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286.62万元,增长11.05%,增加原因是2022年存在其他收入195.26万元,以及因疫情影响导致2021年形成结转财政资金同比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11.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97.9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5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97.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91.36万元,增长3.81%,其中:本级财力安排较上年增加37.07万元,增加1.92%,增加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管理支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通知》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执法办案及收费成本补偿项目资金安排较上年增加54.29万元,增长13.04%。增加的原因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日益增强,刑事案件数量增加。结转资金较上年减少20.03万元,降低了59.63%,减少的原因是疫情影得到控制,业务得以开展,经费支出及时。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06.7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9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5.4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99万元,增长2.89%,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一是在职实有人数增加2人,相应的基本支出预算增加;二是人员工资标准增加,相应的人员支出预算增加;项目支出652.4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2.37万元,增长6.94%,增加的原因是2021增加了大中型维修改造经费185.0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1,356.64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公用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652.47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开展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审判、执行活动方面的支出,包含与办案业务相关的差旅费、培训费、邮电费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4.06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79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9.0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1.02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医疗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85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除医疗保险、医疗补助以外的其他医疗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17.00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方面的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相关公开内容的,需保留标题并在表述内容的位置注明“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采购预算总额350.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0.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85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禄丰市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4.62万元,较上年减少6.78万元,下降11.0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州禄丰市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州禄丰市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万元,较上年减少5.40万元,下降35.0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0次,共计接待125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管理支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通知》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州禄丰市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4.62万元,较上年减少1.38万元,下降3.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62万元,较上年减少1.38万元,下降3.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增减变化原因:减少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管理支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通知》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条分项目填写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一)诉讼业务经费、司法业务经费预算绩效目标:强化刑事、民商事审判工作,认真审理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完善案件执行,着力执法办案,提高办案质效,依法履行司法职能。坚持公正司法、为民司法、严格司法、阳光司法、廉洁司法,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1.依法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案件受理数4200件。

2.依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劳务费发放足额率等于100%。

3.依法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实现,维护司法权威,执行工作全年执结率不低于90%。

4.强化审判质量管理,提高审判质量,全年开展2次案件质量评查检查活动。

5.维护司法公正,严格审限制度,全年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指法律规定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包括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但包括依法扣除、中止、中断审限)不低于85%,且无超审限案件(含已结和未结)。

6.对依法应当公开审判的案件,做到100%公开审判。

7.注重人权保障,刑事案件被告人100%获得辩护权。

8.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各审判业务部门全年要选择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涉及民生的案件进行以案释法,既回应社会关切,又促进审判质量提高。

10.做好申诉信访接待工作,注重判后答疑,对诉讼当事人的来访做到100%接待。

11.加强法官干警队伍廉政教育、素质培训,不断提升法官干警把握社情民意,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严格按照政治部培训计划组织全院干警进行素质教育培训、廉政教育培训。

(二)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预算绩效目标:通过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数、聘用制书记员出勤率、聘用制书记员技能培训通过率、聘用制书记员案卷归档及时率、聘用制书记员离岗率、服务部门对书记员工作满意度等指标进行考评,具体指标为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数为153.60万元,聘用制书记员技能培训通过率95%以上,出勤率95以上,案卷归档及时率95%以上,离岗率5%以下,服务部门对聘用制书记员满意度90%以上,依据上述指标的考核,规范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三)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预算绩效目标:根据人办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7﹞125号,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应当补休;不能补休的,应当给予补助,经研究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政策。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高民警职业荣誉感、归属感,激发民警敬业爱岗积极性和奉献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多劳多得原则,充分调动民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民警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四)服装经费预算绩效目标:按照全国统一颜色、统一款式、统一标志的要求,按《最高法院、财政部关于调整人民法院审判服采购指地价格的通知》(法〔2013〕171号)、公安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人民警察服装及服饰预算指导价格的通知》(公装财〔2012〕588号)调整的审判服、法警服采购指导价格的标准,以及换装年限,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服装政府采购手续,配备审判、法警制服,树立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

(五)执法办案业务经费预算绩效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1)抓好主业,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以打造“五个司法”为牵引,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不适应、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强化审判质效意识,健全确保公正司法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水平,公正办理和裁判好每一起案件,在确保司法公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上狠下功夫。以规范的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创新执行方法,努力实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和社会认可度有实质性、根本性的跃升。

(2)抓实举措,推进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从司法职权配置、内设机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司法绩效评估和员额法官退出机制改革等方面完善和细化改革措施。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落到实处。将信息化与司法体制改革深度融合,不断完善信息化动态监控系统,防控廉洁风险、错案风险。建立健全绩效评估考核体系,客观评估干警工作绩效。

(3)抓强本领,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不断强化过硬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综合素能。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使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坚持以文化人、以文塑形、以文兴业。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要求,继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法官清廉、法院清正、司法清明。

(六)大中型维修改造经费预算绩效目标: 通过本项目的修缮改造的建设实施,将有效改善县人民法院的办公环境硬件条件及外部整体形象。同时,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会议精神及相关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抓住人民法院物质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的原则,努力将人民法院的物质装备建设和司法行政管理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司法审判、司法改革提供全方位的物质基础和管理保障。推动人民法院事业的发展,促进法院工作规范化的建设,更进一步促进法院在今后的发展道路上更迈进了一个新的台阶,体现元谋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及精神。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

(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人民法院业务费

人民法院业务费包括办案费、劳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其他设备购置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专业会议费、服装费、宣传费、维修费、法官培训费和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

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预算绩效管理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预算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禄丰市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8.49万元,其中:办公费30.90万元,手续费0.10万元,水费2.87万元,电费2.79万元,物业管理费2.92万元,公务接待费10.00万元,委托业务费10.00万元,工会经费14.89万元,福利费14.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6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9.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6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90万元,增长2.43%,增长的原因一是在职实有人数增加2人,相应的机关运行成本增加;二是由于人员级别晋升,相应的其他交通补助增加,机关运行成本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州禄丰市人民法院部门资产总额4215.46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13.39 万元,固定资产3027.52 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774.02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37.2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97.8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 0 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 0 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责任编辑:周洋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网

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