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2)云2302民初2702号
李宏友:
本院受理原告杨超与被告李宏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15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对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2022年12月27日
联系人:张自华 0878-4142260
禄丰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2)云2302民初2702号
李宏友:
本院受理原告杨超与被告李宏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15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对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2022年12月27日
联系人:张自华 0878-4142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