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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2331执661号闵金仙、李庚南——公告送达
  发布时间:2023-01-04 10:13:26 打印 字号: | |

禄丰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0)云2331执661号

闵金仙、李庚南

本院受理申请人:云南禄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闵金仙、李庚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通过向国家税务总局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对你名下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北侧彝人旅游文化古镇C11幢1单元3层301室的房屋进行询价,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了询价结果,你未在异议期内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材料。本院现向你公告送达(2020)云2331执661号(拍卖,变卖)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2020)云2331执661号(拍卖,变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其后本院将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变卖该房产。

 

 202314

 

联系人:段瑞尧 15125880452


 
责任编辑:何浩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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