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2)云2302民初2269号
周平:
本院受理原告安维红与被告周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原告安维红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本案诉讼,本案按原告安维红撤诉处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云2302民初226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3年1月11日
联系人: 张进忠 08784851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