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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禄丰市人民法院2023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2-06 11:46:05 打印 字号: | |

附件1

 

楚雄州禄丰市人民法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禄丰市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州禄丰市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楚雄州禄丰市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单位主要职责是:(1)依法审理本辖区内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由禄丰市人民法院审理的其他案件。(2)审查处理不服本院判决的各类申诉案件。(3)监督、指导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5)依法决定国家赔偿。(6)管理、协调本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7)负责全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主管本法院的监察工作;领导院直属单位和群团工作。(8)管理本法院的行政经费、执行款、诉讼费、罚没收入和物资装备。(9)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律,教育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10)与当地党委和政府配合做好社会综治维稳工作以及其他应由本院承担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付诸行动、见之于成效,有针对性的对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教育和引导。把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党建工作始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教育摆在首位,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切实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强化警示教育,整改突出问题,为加快禄丰法院走在全州法院前列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是抓工作提质效。聚焦“落实巩固年”指标,补齐办案短板,抓实抓细抓牢安保维稳工作,在深化命案防控、执行指挥中心一体化运行,法治营商环境、智慧法院建设上再下功夫,创新思维和方式,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努力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三是转观念激活力。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切实担负全面领导责任,通过制定职务职级晋升办法、聘用制书记员考核办法,加强各类人员的层级管理、绩效考核、完善制度、完善人岗匹配,努力做到精细化管理,积极开展“创优争先”活动,选树典型,破除部分干警的躺平意识,努力激活干警走出舒适区。

四是在便民利民上有更实举措。顺应人民期盼,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真抓实干,诉讼服务再优化,便民举措再强化,着力打造法庭“立审执”一体化建设,加大对法庭基础设施改造及人员、车辆保障力度,力量下沉,将司法服务窗口前移,切实为当事人减少诉累。解决执行难综合治理大格局,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积极探索诉前委托鉴定,为进一步落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缩短案件审理期限,提高审判效率。

五是在打造特色亮点上再下功夫。始终把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结合司法办案工作实际,结合地域特点,进一步总结推广以特色法庭创建为重点的经验做法,找准特色亮点品牌创建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通过特色亮点品牌创建带动审判执行质效全面提升,实现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是在队伍建设上有更新作为。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扬伟大建党精神,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提高队伍能力素质,积极参与和推动法治禄丰、平安禄丰、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大格局,为禄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法院应有贡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8人,其中:行政编制8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507,953.1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483,422.56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2,024,530.63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1,440,553.19元,增长5.53%,增加原因是2022年大中型维修改造工程未完工,剩余大型修缮工程款申请结转到2023年工程完工再支付,导致2022年形成结转财政资金同比增长。2023年本年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440,553.19元,增长5.53%,增加原因是2022年大中型维修改造工程未完工,剩余大型修缮工程款申请结转到2023年工程完工再支付,导致2022年形成结转财政资金同比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483,422.56元,其中本年收入23,619,733.53元,上年结转收入1,863,689.03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619,733.5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59,466.47元,下降1.50%,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有大中型维修改造经费预算财政拨款,2023年大中型维修改造经费项目未预算,导致大中型维修改造经费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507,953.1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483,422.56元,其中:基本支出20,646,575.8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92,075.89元,增长18.29%,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一是在职实有人数增加4人,相应的基本支出预算增加;二是人员工资标准增加,相应的人员支出预算增加;项目支出4,836,846.6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23,453.33元,降低27.38%,降低原因是2022年有大中型维修改造经费预算财政拨款,2023年大中型维修改造经费项目未预算,导致大中型维修改造经费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14,737,579.91元,主要用于我院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公用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1,536,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4,836,846.67元,主要用于我院开展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审判、执行活动方面的支出,包含与办案业务相关的劳务费、维修(护)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80,021.12元,主要用于我院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8,179.52元,主要用于我院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07,969.54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16,850.80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医疗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2,940.00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除医疗保险、医疗补助以外的其他医疗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357,035.00元,主要用于我院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方面的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禄丰市人民法院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46,2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州禄丰市人民法院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与上一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州禄丰市人民法院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0次,共计接待1250人次。

公务接待费与上一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州禄丰市人民法院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46,2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6,2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一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预算绩效目标:项目按照中央和省政府健全和完善政法工作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的相关要求,用于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审判监督、申诉涉诉信访等各类案件的办案业务支出,改善执法办案条件,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确保公正司法、能动司法、便捷司法,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一)为体现司法民主,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不断提升干警素质,提高审判质效,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通过保障数据网络的运行,完成数据信息的传输,实现法院之间计算机网络的互联,开展案件信息管理、行政办公管理、司法统计与决策支持、法官管理等方面的应用,进行案件信息、行政办公信息、内部网站等方面的信息交换和共享;

(三)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依法参与地方维稳及扶贫攻坚工作,紧紧围绕禄丰市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以维护安全稳定,打击违法犯罪为目的进行。夯实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基础,提高执法办案水平等;

(四)依法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预计全年受理案件数6000件;

(五)依法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实现,维护司法权威,执行工作预计全年审结案件数5500件;

(六)强化审判质量管理,提高审判质量,全年开展2次案件质量评查检查活动;

(七)维护司法公正,严格审限制度,全年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在审限内结案;

(八)对依法应当公开审判的案件,做到100%公开审判;

(九)注重人权保障,刑事案件被告人100%获得辩护权;

(十)做好申诉信访接待工作,注重判后答疑,对诉讼当事人的来访做到100%接待;

(十一)抓好各业务庭室的协管工作,促进各项工作稳步发展,全年对派出法庭开展司法巡查;

(十二)加强对法庭的审判监督与指导;

(十三)加强法官干警队伍廉政教育、素质培训,不断提升法官干警把握社情民意,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全年组织全院法官干警进行素质教育培训、廉政教育培训。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人民法院业务费】

人民法院业务费包括办案费、劳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其他设备购置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专业会议费、服装费、宣传费、维修费、法官培训费和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

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预算绩效管理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预算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禄丰市人民法院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43,200.97元,其中:办公费298,363.93元,水费20,000.00元,电费160,000.00元,物业管理费15,00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0.00元,委托业务费100,000.00元,工会经费184,643.52元,福利费184,643.5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6,2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921,1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6,618.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3,418.97元,增长4.64%,增长原因一是在职实有人数增加4人,相应的机关运行成本增加;二是由于人员级别晋升,相应的其他交通补助增加,机关运行成本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楚雄州禄丰市人民法院部门资产总额52,958,402.93元,其中,流动资产10,316,255.99元,固定资产28,535,620.5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18,661.13元,无形资产2,083.31元,其他资产13,485,781.93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803,802.9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24,109.1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楚雄州禄丰市人民法院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

 
来源:禄丰法院
责任编辑:余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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