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通知公告
(2022)云2302民初2439号王龙——公告送达
  发布时间:2023-02-13 15:26:42 打印 字号: | |

禄丰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2)云2302民初2439号

王龙

本院受理原告云南禄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龙、包艳青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云2302民初24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3213

 

联系人:张自华  0878—4142260


 
责任编辑:何浩松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网

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