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2)云2303民初530号
陈灵武:
本院受理陈德春诉陈灵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1月18日作出(2022)云2302民初530号民事判决书。因原告陈德春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2023年2月22日
联系人: 巴丽萍1376925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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