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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云2302民初96号上海扬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唐贵顺——公告送达
  发布时间:2023-04-12 14:46:02 打印 字号: | |

禄丰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2302民初96号

上海扬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唐贵顺

本院受理原告陈永希、李大珍、陈海涛、陈雄、陈健豪与被告上海扬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唐贵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云2302民初9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3412

 

联系人:王金仙 0878-4142250


 
责任编辑:何浩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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