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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云2302民初773号范丽花——公告送达
  发布时间:2023-05-26 14:48:16 打印 字号: | |

禄丰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2302民初773号

范丽花

本院受理原告吴君山与被告范全贵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原告吴君山申请追加你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追加被告申请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下午14: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2023526

 

联系人:李红艳  0878-4142946


 
责任编辑:何浩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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