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2302民初792号
刘文琴:
本院受理原告陈文桦与被告王志刚,第三人闫雪峰、刘文琴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本案中止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2302民初79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3年5月30日
联系人:李春华0878-414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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