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多次承诺都不付血汗钱,没想到法院一上午就给我调解成了,虽然现在没有拿到钱,但这个钱总算有着落了,感谢你们啊,感谢!”2023年4月,禄丰市人民法院集中调解了26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张某某对此十分激动,连声道谢。
2023年3月底,禄丰市人民法院接连收到二十六份诉状,请求法院主持公道,讨回工薪。2022年,被告承包工程后,张某某、胡某某、代某某等人到被告工地做工。工程完成后被告并未依约支付劳动报酬。经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被告多次付清,直至2023年1月17日,原告再次向被告追索劳动报酬未果,被告于当日写下欠条承诺于2023年2月28日前支付50%,于2023年3月底前支付剩余50%。到2023年3月,二十六名原告均未收到被告承诺支付的劳动报酬,多次打电话无人接听。二十六名原告联系不上两被告,于2023年3月到禄丰市人民法院请求法律救济。
禄丰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案件材料后,因原告人数众多,案件事实清楚,在征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将案件委派至禄丰市行业性大调解中心进行调解,经大调解中心多次联系仍无法联系上被告,禄丰法院当即派出法官及送达组到被告住所地寻找,几经周转联系上被告,经法官耐心与被告释法、沟通,被告同意调解,法院当即确定调解时间、地点。调解当天,法院立案大厅满是前来参加调解索要劳动报酬的当事人,立案庭全体人员分工协作,由立案庭负责人王丽丽主持调解,其他工作人员辅助完成其他工作。二十六件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的成功调解,解决了困扰当事人一年的“讨薪难”的问题,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禄丰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实行诉调、快立、快审、快执,以诉前高效高质量调解为先,其次立案审理,缩短办案周期,穷尽执行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