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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能力不履行?“拘”你没商量!
作者:郭春林  发布时间:2023-05-22 21:18:14 打印 字号: | |

有能力拒不履行、逃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就是破坏国家法律秩序和挑战司法权威,必将受到法律严惩。近日,被执行人束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禄丰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天。

田某申请执行束某相邻关系纠纷一案,禄丰市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被执行人束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田某于2022年9月2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立案执行后向被执行人田某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履行法定义务,支付申请人田某147519元。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强制扣划被执行人束某银行存款49008元,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剩余的98511元被执行人束某于2023年2月底前一次性付清,但被执行人束某到期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多次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被执行人一直推诿扯皮,找理由、找借口。

法院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束某多次拿钱给子女买房购车,但却一直不履行还款义务。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束某通知到法院,对其释法明理,耐心劝导,希望其履行还款义务,还拨通了被执行人束某女儿的电话,其女儿表示不愿还款,束某也态度强硬,当面表示不履行,执行法官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天,依法宣读拘留决定、发放拘留手续后,执行干警带被执行人束某进行体检,并将束某送拘留所执行拘留。

将束某送拘后,其家属联系了法院,表示愿意代束某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为被执行人束某做笔录时,束某也表示认识到了自己有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是不对的。

 法院依法做出的判决书不是一纸空文,更不是“空头支票”。下一步,禄丰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坚决打击拒绝履行、逃避执行的行为,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

 

来源:禄丰法院
责任编辑:余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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