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禄丰法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书记、院长陈玉龙主持会议,院领导班子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党总支支委、各党支部书记、各部门副职出席会议。
会议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这一主题,系统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核心要义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基是民族团结,关键是发展进步,目标是示范引领,努力形成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陈玉龙同志强调,大家在学习中,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二是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与创建我院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结合起来。三是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与做好案件审判执行业务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
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应强在领学中提出要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助力民族团结进步。一是要准确把握党的民族政策,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二要立足岗位职责,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三要建立创建长效机制,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
最后,参会人员进行了交流发言,大家表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意义重大,各部门将结合审判主责主业,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积极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