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2)云2302执恢113号
李发文:
本院受理申请人:云南禄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
执行人:李发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执行过程中已依法处置你名下位于禄丰市仁兴镇大猪街商住小区的房产,该房产处理完毕后你还有部分杂物放置于该房产内,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本院现向你公告送达通知请你尽快处理放置于该房产内的杂物,自公告之日起,限15日内处理完毕,逾期则视为送达。其后放置于该房产内的物品将由买受人自行处置。
2023年7月5日
联系人:郭法官 0878-4142265、4142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