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2302民初761号
杨政伟:
本院受理原告刘永斌与被告马学明、南涧宏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杨洪香、杨政娟、杨政伟,第三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2302民初761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对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2023年7月14日
联系人:李春华0878-4142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