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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云2302民初761号杨政伟——公告送达
  发布时间:2023-07-14 17:11:24 打印 字号: | |

禄丰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2302民初761号

杨政伟:

本院受理原告刘永斌与被告马学明、南涧宏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杨洪香、杨政娟、杨政伟,第三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2302民初761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对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2023714

 

联系人:李春华0878-4142950

 


 
责任编辑:何浩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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