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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云2302民初912号王士奇——公告送达
  发布时间:2023-07-14 17:46:58 打印 字号: | |

禄丰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2302民初912号

王士奇

本院受理原告禄丰长和建材加工销售有限公司与被告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王玉龙、王华民、王士奇、李红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2302民初912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和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3714

 

联系人:刘芳 08784225157

 


 
责任编辑:何浩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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