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2302民初775号
范丽花:
本院受理
原告张仲书与被告(案外人)范全贵、范丽花、范茂伟、凡初琼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2302民初7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3年7月24日
联系人:赵克清 0878-414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