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通知公告
(2023)云2302民初1541号楚雄州禄丰市怡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公告送达
  发布时间:2023-07-28 10:26:42 打印 字号: | |

禄丰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2303民初1541号

楚雄州禄丰市怡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楚雄博雅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楚雄州禄丰市怡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广通法庭对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20237月28

 

联系人:孙晋楠    0878-4881296


 
责任编辑:何浩松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网

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