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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云2302民初1592号楚雄星辉体育服务经营有限公司、杨继松——公告送达
  发布时间:2023-08-01 15:53:06 打印 字号: | |

禄丰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2302民初1592号

楚雄星辉体育服务经营有限公司、杨继松

本院受理原告云南二猪传媒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楚雄星辉体育服务经营有限公司、杨继松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14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对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202381

 

联系人:白世珍   0878-4142252


 

责任编辑:何浩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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