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2302民初1683号
云南优客多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楚雄谦合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云南优客多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下午15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对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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