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2303民初1343号
朱兴华:
本院受理原告石永能与被告朱兴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2302民初13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3年9月16日
联系人: 李加会 0878-4851477
禄丰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2303民初1343号
朱兴华:
本院受理原告石永能与被告朱兴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2302民初13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3年9月16日
联系人: 李加会 0878-4851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