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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云2302民初1951号南华县华鑫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华鑫大酒店——公告送达
  发布时间:2023-09-19 17:10:33 打印 字号: | |

禄丰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2302民初1951号

南华县华鑫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华鑫大酒店、南华县华鑫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被告南华县华鑫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华鑫大酒店、南华县华鑫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云2302民初19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3年9月19日

 

联系人: 史建琼  0878-4142947


 

责任编辑:何浩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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