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2302民初2082号
李友洪、付从娟:
本院受理原告周加富与被告李友洪、付从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罗次中心法庭对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2023年9月20日
联系人:李加会 08784851477
禄丰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2302民初2082号
李友洪、付从娟:
本院受理原告周加富与被告李友洪、付从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罗次中心法庭对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2023年9月20日
联系人:李加会 08784851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