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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云2302民初761号杨政伟——公告送达
  发布时间:2023-09-26 17:49:18 打印 字号: | |

禄丰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2302民初761号

杨政伟

本院受理原告刘永斌与被告马学明、南涧宏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杨洪香、杨政娟、杨政伟,第三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2302民初7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3926

 

联系人:李春华0878-4826085

 


 
责任编辑:何浩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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