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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云2302民初2546号杨继松——公告送达
  发布时间:2023-11-10 17:08:41 打印 字号: | |

禄丰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2302民初2546号

云南基镕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云南基镕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杨继松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对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20231110

 

联系人:王金仙 0878-4142250


 
责任编辑:何浩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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