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安全无小事,今后,禄丰法院将持续加大对基层法庭警务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基层法庭警务安全工作水平,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筑牢坚实的安全防线。
“专”字当头,打造道交纠纷审判工作新品牌
中心构建了市委政府“穿针引线”、政法主战“激活引擎”、部门协作“同频共振”、公众参与“锦上添花”全闭环工作模式,从司法便民利民、矛盾源头预防、纠纷前端化解、诉讼速裁快审、理赔方便快捷五个维度对诉源治理工作作出顶层设计部署。一路走来、一心为民,从布局谋篇到精耕细作、从夯实垒台到立柱架梁,不断完善涉交通事故类案件化解“精、专、快”模式,通过搭建平台、明晰职能职责、规范制度流程,整合全市政法单位专业力量和社会有关方面资源,将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工作人员安排到中心工作。通过集中审理,简案快办、轻案速办,推动道交纠纷专业办、集中办、快速办。对涉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在简流程不减权利的基础上,政法各单位通过集中送案、集中审理、集中宣判的方式,缩短案件在公检法办案部门之间流转的周期,实现在一个中心便可完成全部诉讼流程。针对交通事故纠纷当事人最关心的责任划分、理赔项目、赔偿标准、计算方式问题,中心坚持从定责到调解、从诉讼到判决、从执行到赔付,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管到底,确保案件程序合法、结果公正。运行一年来,全市涉交通事故纠纷诉讼刑事案件结案率达100%,全市交通事故案件平均办案周期从成立初的27天缩短至9天。
“和”字为标,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针对群众反应强烈的交通事故纠纷调解难、诉讼程序复杂、执行周期长等问题,中心立足群众司法需求,把“调”字贯穿始终,构建了“现场申请、现场处理、现场司法确认、现场明确理赔期限”一链式调处服务闭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交管部门立足职能职责开展调查认定事故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证明书,第一时间组织前期行政调解,把交通事故纠纷努力化解在前端。调解不成功的,引导到调处服务中心调处,根据纠纷具体情形,从调解委员会、相关职能部门委派调解员开展免费调解,打破部门之间资源和信息壁垒,推动交通事故纠纷“一站结”,中心通过帮助纠纷当事人细算亲情、信誉、时间、经济、风险“五笔账”,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措施和赔偿方案,引导当事人选择成本低、效率高的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最大程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减轻群众诉讼负担。对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引导申请司法调解或向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提起诉讼。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接到案件后,根据案件情形和当事人诉求,优先开展诉前司法调解,现场出具调解书,对调解无果的及时立案审理,在审理过程中视情况再次组织诉中调解;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按速裁程序或简易程序快审快判、当庭宣判,并依法监督执行。该流程由被动受理向主动服务,零散调解向源头治理,单一部门向多元化解的巨大转变,有效推动了交通事故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中心自成立以来,共接访群众4000余人次,调处交通事故民事案件238件,刑事122件,涉案标的1908万元,民事案件调解成功率55%,实现群众满意率、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生效判决及时履行率“三提升”,全市涉交通事故纠纷诉讼零信访。
“实”字为本,探索便民利民司法服务新模式。
中心坚持把优化调解服务和普及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做到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不断提升道交安全综合治理实效。一年来,我们不断延伸司法触角,强化智慧赋能,结合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实际和意愿,采取“线上+线下”双重调解模式,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代理、司法鉴定等法律援助,通过电话、微信、智慧法院平台等开展“线上”调解、开庭、送达和签订调解协议,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与此同时,交通巡回法庭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到少数民族聚居区开展专项普法活动,组织驾考人员、重点驾乘人员、违法违章驾驶员到调处服务中心旁听调解和庭审。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做到处理一次事故、化解一起纠纷、办理一起案件、宣传一次法律、教育一批人员、警示震慑一片,实现纠纷调处和法治宣传 1+1>2 的效果。
回望来时路,砥砺再前行!如今的“禄丰市交通事故纠纷一站式调解服务中心”已成为禄丰市诉源治理工作的一张金色名片,中心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亮眼的“成绩单”,是充分依靠党委政府开展高水平治理的深刻实践,更是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应然之举。下步工作中,禄丰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工作目标,推动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劳动、物业、金融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再上新台阶,助推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再跨越,促进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再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