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近日,禄丰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以巡回审理的方式走进彩云镇朋溪村委会,为村镇干部、群众带来一场“沉浸式”普法课。
案情简介
原被告两家房屋相邻,两家房屋后墙相齐,阴沟为同一条,被告家东边山墙阴沟由北向南从被告家大门口前方的村中道路下方排水洞口排水,汇入村中总排水沟。现因被告在其房屋西北角石脚端面阴沟里,用砖块砌筑了一堵约90厘米高的墙和化粪池,不准原告家排水,而原告没有其它渠道排水。由于原告家墙后阴沟通向大路,原被告家后墙相邻处被告又不准建立隔墙致使原告家左侧无法用墙体进行封闭,属于半敞开状态,无任何防盗措施。因此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请:原告家在拆除院心土墙后重建新墙至原告家房屋主体左前角处连接进行封闭防盗,原告重建施工期间被告不得干扰再制造矛盾。
审理过程
审理过程中,办案法官耐心听取双方陈述,依照法定程序向双方释法说理,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由被告方将阴沟里面化粪池的污水用管网接通至主路,不能乱流;二、原、被告自愿拆除院心全部隔墙至大路,在原有土墙外墙皮的位置上由被告方退回30公分,原告方退回30公分,中间留出的部分(不能少于60公分)作两家共用排水沟;拆除工作由被告负责,费用由原、被告平均承担;双方各自筑建自家的围墙。
以案释法
巡回审理结束后,法院干警趁热打铁,为旁听人员带来“以案释法”专题宣讲,着重讲解了相邻纠纷的具体法律规定和处理建议,讲解了因相邻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讲述身边的案例,以案释法,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巡回审理移动的是国徽,不变的是“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下一步,禄丰法院将继续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开展巡回审理工作,延伸诉讼服务触角,走进田间地头、门前院外,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家门,让法官“多走动”,让群众“少跑腿”,为辖区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